
12月7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执行期限及有关事项的温馨提示,提示显示2021年1月起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将全额征收。
为确保参保人顺利完成社会保险费缴纳,现将2020年12月社会保险费缴纳时间及具体安排通告如下:参保企业请于12月9日至25日向税务部门缴纳每月正常应缴费款。已签订《银税三方(委托)划缴协议》的企业,可通过已安装的“单位社会保险费管理客户端”选择“税库银联网缴税”方式自行确认缴费,也可继续使用“银行批量扣款”方式完成缴费(12月扣款日为9日和21日)。未签订《银税三方(委托)划缴协议》或无法通过“税库银联网缴税”方式缴费的企业,应及时打印《银行端查询缴税凭证》,持该凭证至商业银行完成缴费。参保企业在12月份办理社会保险费补缴业务时,请按下列渠道和时限进行办理。灵活就业人员12月社会保险费拟由税务部门于12月8日、18日组织各合作银行批量扣款,请确保用于缴费的银行账户有足额费款。12月9-17日、19-25日的工作日,中国农业银行、北京银行全市各网点均开通个人银行查询缴费业务(个人银行查询缴费业务请在当日15:00前办理)。2020年12月25日后,因系统升级,除定点医疗机构变更业务外,各项社会保险经办业务暂停办理,恢复时间详见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http://rsj.beijing.gov.cn/)。温馨提示:由于微信修改了推送规则,需读者经常留言或点“在看”“点赞”,否则会逐渐收不到推文!如果你还想每天看到我们的文章,请将新税网设为星标或每次看完后点击一下页面下端的“在看”“点赞”,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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